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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全球GHS暨SDS规范动态概述

GHS(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化学品全球调和制度)是一个全球性的化学品分类和标示制度,是联合国为降低化学品对劳工、使用者等人的健康危害以及对环境污染所编制的标准,提高化学品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在GHS框架下,各国或各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法律体系,进行个别的调整和修改,即使在同一个国家,不同的行业和应用领域也可能会有不同的GHS实施要求,因此对于化学品国际贸易的企业,更需时常留意全球GHS动向,本文就2023年调整GHS相关规范的几个国家,概要叙述其调整及差异。 GHS并非是「法律」或是「法定标准」,而是全球性的一个「协定」,某些GHS的规范已经在70多个国家采用或正在评价中,包括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 随着GHS不断发展,联合国每两年就会更新一个版本以反映新的知识和技术,最近的修订版是于2021年9月发布的第9版,这一版本引入了新的符号和标示要求,包括对有害物质的健康影响的更详细的描述等。可是目前还没有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规是采用第9修订版,企业撰写SDS安全数据表必须遵照当地国家或地区的法规撰写。 加拿大 2023年1月起正式采用GHS第7修订版,并加入部分第8修订版的内容要素;提供3年缓冲期,意即2026年强制企业采用Hazardous Products Regulations(HPR)新的规范来撰写SDS安全数据表。 新规定当中,对于几个健康和物理危害类别定义有所更新,此外,更于物理性危害分類加入了GHS第8版才有的加压化学品(Chemicals under pressure),增加相关的危害图标、警示语及危害警改信息等。将该分类分3个子级并清楚定义,且规定如纳入该分类的化学品,不得再纳入其他物理性危害类别如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气熔胶、加压气体等。 补充:加压化学品是指装在除气胶喷罐之外的其他压力容器内,20°C条件下用某种气体加压到等于或高于200 kPa(表压gauge)的液体或固体(例如,糊状物或粉末),通常含有50%或更多(重量)液体或固体,并且不属于物理性危害的「加压气体」。 此外,加拿大也针对SDS第九章节微调其格式,其现行和过去的排序差异如下图。 最后,在SDS第十四章节关于运输的规范,取消14(f)「散装货物运输」的子项目。 欧盟 2023年开始欧盟将开始执行REF-11(REACH-EN-FORCE)项目,针对全境检视及控管安全数据表的信息质量,且在2023至2025年间针对欧盟以外的进口产品,严格调查其企业对于化学品的注册、授权和限制义务,因此台湾出口至欧盟的企业,必须更加留意SDS安全数据表的合规和正确。 此外,企业也须注意2021年起欧盟开始施行的规定,举例来说2021年1月1日起欧盟实施『毒物控制法规』(过渡期至2022年底止),要求在欧盟销售的每种有危害的混合物皆须注册且具备『唯一配方识别码』或简称UFI(Unique Formula Identifier),并于产品的SDS第1章节和标示中载明UFI信息(其他关于2021年欧盟SDS法规更新的内容,可参考文章欧盟SDS法规更新-2021年1月1日正式生效)。 英国 英国在脱离欧盟后,不依循欧盟REACH和CLP规范,而是有自己的UK REACH,规定在英国境内生产制造、销售及进口的化学品皆须注册,而注册数据档案的缴交截止日,根据物质吨数级距与危害特性,分布于2026、2028、2030年,更详细的说明可参考文章(脱欧过渡期结束,英国REACH明年初正式生效),该规范适用于英格兰、苏格兰及威尔士,不适用于北爱尔兰。 中国 2023年1月1日起,企业在中国进行化妆品成品注册或备案时,须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提供全部原料的安全相关资讯,如果在2023年1月1日前就已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企业应该在2023年5月1日前,补充提供产品配方中全部原料的安全相关资讯。 此外,值得一提,2022年11月25日,上海海关根据海关总署要求,发布《关于开展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模式改革试点的通告》,率先针对上海浦江海关申报进口的危险化学品,实施为期三个月的管理,再逐步扩展至所有上海海关所管辖的口岸,基于「完整性」、「准确性」、「匹配性」、「一致性」四大原则,来检核危险化学品的所有文件和SDS(安全技术说明书)。 日本 于2022年5月31日公告修订安卫法(劳动安全卫生法Industrial Safety and Health Act,ISHA),其中针对SDS内容、标示以及其传递方式等做出调整,相关措施将在今明两年内分阶段实施,以下列出2023年须留意的几项重点: 自公告日起,SDS除了可透过纸本方式记录和传递,也可使用光盘、网址、QR code等进行。2023年4月1日起,企业每五年须针对SDS的健康危害信息进行一次确认,如有变动,应在一年内更新SDS内容并通知SDS接收方。致癌物质作业纪录应保存30年。 越南 去年开始越南化学品管理规范有了重大的变革,越南工贸部于2022年发布化学品法修订草案,并预计在2024定稿、2025施行,其规范包含采用GHS第二修订版,且将皮肤/呼吸致敏的阈值从0.1%修改为1.0%(与台湾相同),并针对限制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订定有效期限。 总结 全球化学品管理制度越来越严谨和完善,这对人类和环境保护来说是一件好事情,但随着国际法规不断变动,企业必须采取更多因应措施。虽然GHS是一个国际协定,各国或各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调整和修改,企业很难熟知及跟随各地法规细节,尤其大多法规还有多年的缓冲期,您可透过关注匡腾的信息和服务来掌握法规即时动向,确切了解如何因应,符合当地国家政府法规。 文章摘要自匡腾【GHS/SDS新知共享】交流会(讲者:潘宗由博士/匡腾首席科学家) 企业在制作SDS过程常遇到各种法规、危害物质分类等问题,若不清楚如何编写一份合规的SDS安全数据表、需要提供时没人可制作、或不了解其他国家的法规版本怎么办? 别担心!匡腾提供SDS委托编写服务,只要您提供产品相关资讯,我们会快速联系您、了解需求,立刻为您制作成多国法规及语言版本的SDS,帮您省时省力把关正确性,此外,您也可透过咨询服务,获得SDS文件制作的建议(立即了解SDS委托制作服务)。 此外,如您发现人工编写SDS过于耗时耗工,且不了解各国规范担心容易出错,可透过匡腾SDS制作软件协助精准、效率、快速完成安全数据表的制作,大幅提升性能减少人工编写的错误风险,且合乎国内化学品管理法规及语言需求(立即了解,快速解决SDS制作编写的问题)。

进出口日本的企业注意啦,安卫法新规定,4月1日起实施!

摘要 日本GHS的实施主要涉及三部主要法规,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法》、《特定化学物质环境登记管理法》和《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法》,今天匡腾君给大家详细介绍的是安卫法。 01安卫法是什么? 日本安卫法全称劳动安全卫生法(Industrial Safety and Health control Law, 简称ISHL),于1972年颁布,是针对工作场所安全和卫生执行情况的一部法规,重点关注工作场所工人的职业安全和健康,特别是化学品暴露(例如,各类挥发性有机溶剂、固体粉尘等)所可能引发的工作场所中毒等安全事故。 02安卫法申报主体是? 日本境内生产/进口企业 03安卫法管理的化学物质 与匡腾君之前之前分享的化审法法规类似,安卫法管理的化学物质也分为现有化学物质和新化学物质。 根据化学物质危害的不同,以及进入日本市场流通的时间不同,安卫法将管理的化学物质分为不同目录,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具体如下图所示。 新化学物质在生产/进口前需要履行通报义务,而对于现有化学物质,根据化学品对人体健康危害的严重程度不同,采取分类管理,有禁用,许可,公示等多种管理要求。 04安卫法新规 2022年5月31日,日本厚生劳动省(MHLW)公布了修订后的《劳动安全卫生规则》。 《劳动安全卫生规则》是安卫法的下位法规,具体规定了对象物质在安全数据表(SDS)交付方式、显示内容、日常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SDS交付方式: 文件交付、磁盘、光盘和其他交付介质交付都可被接受;传真、电子邮件;附有SDS的网址或者二维码。 (以上内容于2022年5月31日起施行) 2.SDS更新频率: 从2023年4月1日起,必须每5年对SDS上记载的健康危害进行一次确认。如果有更新,须在一年内更新SDS并通知SDS接收方。 (注:定期更新的对象只限于目前仍在向下游供应的化学品,已经停止供应的化学品无需5年确认。) 3.SDS新增记载内容: 要求在SDS上记载化学品的预计用途和该用途在使用时的注意事项。该部分内容官方建议记载在SDS第1部分。该要求将于2024年4月1日起生效。 4.修改成分含量的记载方法: 废除现行的允许含量按10%进行模糊记载方式,并强调必须使用重量百分比(w/w %)作为成分含量单位,其他单位,如mg/L将不再允许使用。例如,目前对于成分含量,12%可以写成[10-20%],6%可以写成[小于10%],但自2024年4月1日起,原则上必须在SDS使用明确的重量百分比。 但是,对于特殊情况,如该化学品由于自身特性,含量确实存在范围的,或者化学品的原料本身含量无法确定的 (比如该原料从国外进口且本身就是混合物,国外供应商只提供了含量范围),允许使用含量范围。 5.标签: 从2023年4月1日起,对于以下两种情况,容器上也需要贴标签: 对象物质从一个容器转移到另一个容器;对象物质生产后储存在一个容器中。 05匡腾合规小建议 前文提到安卫法管理的化学物质分为现有化学物质和新化学物质。 1.现有化学物质 可通过以下网址,检索化学物质是否列入ISHL list,是否属于ISHL下的新化学物质。 网址:https://anzeninfo.mhlw.go.jp/anzen_pg/KAG_FND.aspx 可在其官网上(日文界面),通过化学物质的CAS号,日文名称、以及官报通报番号等信息进行检索。 2.新化学物质 新物质申报流程如下图所示: 匡腾SDS编写软件 匡腾SDS编写软件支持多国语言转化,符合全球最新法规。支持符合安卫法与化审法的日文SDS报告,欢迎大家咨询~

新规解读 |《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GB15603-2022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

摘要 《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GB15603-2022)将于2023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代替《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接下来,就和匡腾君一起来看下新规的具体内容吧~ 01新规背景 随着石油和化工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国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的品种和数量不断增加,因管理或操作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企业和社会造成巨大损失和危害,因此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储标准体系建设意义重大。 同时,随着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特别是互联网、物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及危险化学品仓储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使危险化学品仓库的仓储管理更趋于标准化、智能化、透明化、科学化,需要对原标准内容进行补充和修订。 2022年12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等5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并予以公告。这是对于GB15603-1995《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的首次修订,GB15603-2022将于2023年7月1日正式实施,GB15603-1995同时废止。 02适用范围 新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管理。 03新规详情 新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的基本要求、储存要求、装卸搬运与堆码、入库作业、在库管理、出库作业、个体防护、安全管理、人员与培训等内容。 下图已经帮大家进行了总结: 04 产品播报 日前,《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GB15603-2022) 发布,其中明确了危险化学品储存信息管理系统的相关要求。 匡腾已有危险化学品管理模块,新国标中提到的建设内容都已经实现,并支持按照储存配存表的矩阵关系自动校验存放化学品的合规性。 同时新版国标对企业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增加了作业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出入库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匡腾化学品管理系统也已经有成熟功能覆盖,可以覆盖危险化学品的体系化管理内容。

匡腾带你了解日本化审法,助力企业达成合规贸易!

摘要 近年来,不少企业在化学产品上都有海外市场拓展需求。今天匡腾君为大家介绍的是日本化审法,助力企业顺利达成合规贸易。 01化审法是什么? 日本化审法全称化学物质审查及制造管理法(Chemical Substance Control Law, CSCL),1973年10月16日颁布,是世界上第一部管控化学物质风险的法规。 由日本中央省厅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部(MHLW)、环境部(MOE)、经济产业部(METI)三个部门共同监管。 2017年,日本化审法17年修正案通过内阁决议,自2018年4月1日和2019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 02日本化审法申报主体有哪些? ①日本境内生产 ②进口企业向日本出口的境外企业 03化工企业申报时需了解哪些内容?★ CSCL根据化学品投放市场时间的不同,将监管对象分为既有化学物质和新化学物质,同时又根据化学品对人类健康/环境的危害以及暴露水平不同,将化学品细分为不同的监管目录,采取不同的监管要求。 1. 日本现有化学物质管理 ◆ 豁免情况 废液和废弃物(回收贩卖的除外)不符合法规“化学物质”定义的:如天然物、合金等科研用途或试剂用途物品及可在柜台出售的混合物(如家用洗涤剂)全部自产自耗的中间体含量小于10%的混合物(稀释和人为混合等情况除外)其它法律监管的物质(食品、农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药物、化妆品、药妆等),但若用于工业用途则仍需报告豁免目录中的物质 2. 日本新化学物质申报 日本新化学物质常规申报后若危害性较低则视为“白”物质,5年后公布名称进入名录。若危害性较高则直接分为优先评估物质或监控化学物质或第一种指定的化学物质,并于半年至一年内公布。 ◆ 豁免情况 科研用途或试剂用途不符合法规“化学物质”定义的:如天然物、合金等物品及可在柜台出售的混合物(如家用洗涤剂)重量小于1%的杂质(包括副产物,残留原料、指示剂、催化剂等)全部自产自耗的中间体不视为新物质的:如复盐、分子间化合物、固溶体等其它法律监管的物质(食品、农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药物、化妆品、药妆等),但若用于工业用途则仍需申报 04匡腾合规小建议 从CSCL合规角度而言,对于国内的出口企业,首先要明确产品是否属于CSCL的监管对象,其次,还需进一步明确具体合规要求,例如进行新化学物质申报或递交年度化学品报告等。企业可通过以下网站,对CSCL监管下的各类物质名录进行查询。 网址:https://www.nite.go.jp/chem/jcheck/search.action?request_locale=en 该网站有英文界面,可通过化学物质的CAS号、英文名称以及MITI号对表1所示的各类监管目录进行检索。 匡腾SDS编写软件 匡腾SDS编写软件支持多国语言转化,符合全球最新法规。支持符合化审法(安卫法)的日文SDS报告,欢迎大家咨询~

合规解读 | 危险货物出口运输包装标签

摘要 近年来,随着化学品相关法规的不断完善,不少企业在出口产品时其包装上出现了各种标签不合格的情况,今天匡腾君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下危险货物包装标签相关内容~ 一、危险品标签相关法规标准有哪些? 国内外常见的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标签有关法规标准有: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GB190-2009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SN/T0370.1-2021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 第一部分:总则SN/T0370.2-2021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 第三部分:使用鉴定《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UN TDG) 以联合国TDG法规为例 根据联合国TDG法规第5.2.1节的规定,危险货物的外包装表面需要加贴合适的标记(Mark)。一个合规的标记至少有3~4个部分组成。 图1  通用运输标记的组成 如图1所示,运输标记中的技术名称不是适用于所有的危险货物。只有当货物危险性分类所确定的UN编号,在《危险货物一览表》中对应的特殊规定有274或318时,才需要。 二、常见危险货物包装标记 对于某些具有特定危害的货物(例如,UN3077具有环境危害)或以特殊方式运输的货物(例如,有限数量和例外数量运输),外包装除了需要加贴通用标记外,还需要加贴一些特定的运输标记,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具有特定危害的货物 图2  三种特定危害货物的运输标记 图2展示了联合国TDG法规中给出的三类特殊危害货物需要加贴的运输标记。在实际使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 危害环境货物 此类货物在不同运输法规中的范围略有不同。在联合国TDG法规和IATA-DGR中,仅限于UN3077和UN3082,而在IMDG code中,除了UN3077和UN3082外,符合第2.9.3节第9类环境危害分类标准(MARPOL 附件III)的货物都需要加贴该标记。 ② 锂电池 图2展示的锂电池标记仅适用满足以下条件的锂电池 条件1:产品种类属于UN3090/UN3091的锂金属电池,和UN3480/UN3481的锂离子电池条件2:运输规定对于海运和公路运输的锂电池,需要符合188特殊规定;对于空运的锂电池,需要符合IATA-DGR包装说明966,967,969和970第II部分以及包装说明965和968第1B部分的锂电池。 2. LQ和EQ的货物 对于小量运输的危险货物,由于其数量小,运输风险低,法规给予了一定的豁免。在运输环节为了明细识别此类货物,需要在其包装表面加贴特定的运输标记,具体如图3所示。 3. 方向标记 方向标记有图4所示的两种格式,在实际使用时,可以根据长方形的黑框可有可无,而且箭头的颜色除了黑色,还可以选择红色;背景颜色除了白色,还可以选择其它与包装背景有明显反差的颜色。 图4  方向特殊标记 三、合规的危险货物运输标签标准 1.尺寸 包装容器上张贴的危险货物运输标签最小尺寸为100×100mm。(除非包装的尺寸只能贴较小的标签,标志尺寸可按规定适当压缩,但仍应清晰可见且比例适当。) 2.方向 按照包装容器直立方向呈45度角张贴,不能横置或倒贴。 3.格式 危险货物运输标签的边缘要加一个黑色边框,边框外应留大于或等于5mm的空白,边框宽度大于或等于1mm。 4.内容 字符图案和颜色应与上面图示相同。 5.材料 应能够经受日晒雨淋而不显著减弱其效果。张贴要牢固,运输、存储中不能损坏或脱落。 6.位置 危险货物运输标签应粘贴、挂栓或喷印在包装或容器的明显位置,不应被容器任何部位或其他标签标记遮挡。 7.其它容器要求 容量超过450L的中型散货集装箱和大型容器,应在相对的两面贴运输标签。

政策解读|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工作指南(试行)

2022年1月20日,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一司组织制定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工作指南(试行)》(下文简称:指南),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2年3月,应急管理部召开危化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工作视频推进会。会议指出:加快推进危化品安全风险管控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既是大势所趋,也是战略之举。 会议强调,危化品安全风险管控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持续深化“三系统、两平台、一试点”建设框架,分别是: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危化品登记综合服务3个系统建设应用;工园区和危化品企业2个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 哪些企业需要重点关注?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带有储存设施)企业 2、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 3、其他化工企业参照执行 指南主要内容 接下来,匡腾君带你一起来了解指南中的主要内容: 指南重点强调了六大内容,分别是:工作推进机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系统、激励约束机制、持续改进提升。 对于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程序指南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如下: 1、工作推进机制 企业应成立领导机构企业应编制实施方案企业应开展全员培训企业应完善管理制度 2、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企业需划分安全风险分析单元企业需辨识评估安全风险企业需绘制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企业需制定管控措施企业需实施分级管控 3、隐患排查治理 明确隐患排查任务开展隐患排查实施隐患治理 4、持续改进提升 成效评估标准 此外,指南还发布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运行成效评估标准(试行),标准内容如下: (篇幅有限,仅展示部分) 备注: 1.总分共计110分,其中附加分10分。 2.每一评估要素的分值扣完为止,缺项按0分计。 3.成效水平分四个等级:得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含)-90分为良好,70(含)-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4.共7条否决项,出现任一否决项即判评估不合格。 指南全文内容,点击此处下载

带你了解《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的危险货物

2015年5月1日实施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以下简称《目录》),是各个政府监管部门积极落实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的重要举措之一。 关于危险化学品的确定原则,《目录》采纳了我国2013年发布的《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30000.X系列标准,实现了与联合国GHS制度的接轨。如图所示1,《目录》把化学品的危害分为物理、健康和环境三大类,28个大项和81小项。 图1  《目录》关于危险化学品的确认原则 如果一种化学品具有图1所示的1项及以上危害,即可被视为符合《目录》确定原则的危险化学品。与此同时,《目录》还收录了2828条列明的危险化学品,如图2所示。 图2《目录》中列明的危险化学品示意图 在实际运输环节,危险化学品如果符合联合国TDG等法规中所定义的危险货物,还需要履行危险货物的相关合规要求。 本期围绕《目录》的确认原则和2828个列明条目,详细解读:哪些危害或哪些条目属于危险货物。 一、哪些危害属于危险货物? 危险货物是依据联合国TDG法规确定的9大类分类标准(如图3所示),而《目录》关于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是依据GB30000系列标准,因此两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 图3 九大类危险货物的运输标签 对比两者的分类体系,可以发现,图1所示的16项物理危害,2项健康危害和1项环境危害都属于危险货物的定义范畴,具体如图4所示。 图4 《目录》确认原则中属于危险货物的危害 友情提醒:联合国GHS制度中新增的第17项退敏爆炸物未被现已发布GB30000系列所收录。未来GB30000.1标准如果发布,可以弥补此项危害的缺失。 因此,一种化学品按照《目录》确认原则进行危害分类,如果有1项及以上危害列入图4中,则可以初步判断该化学品就属于危险货物。 友情提醒:危险货物的分类也有其特殊性,例如,液体的吸入毒性分类就和GHS制度不完全一致,还需要考虑实际的饱和蒸气浓度;部分货物的分类还需要结合其实际的物理状态。 二、哪些《目录》列明条目属于危险货物? 《目录》中收录了2828条列明的危险化学品,除第2828条属于类属条目,其余条目都可以通过化学品名称或CAS号进行检索。 但是,相比于《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新版《目录》如图2所示,删除了原来表格中的“危险货物编号”和“UN号”两列。因此,无法直接在新版《目录》里,识别哪些条目属于危险货物。 在实际合规工作中,小编建议大家可以充分利用《目录》实施指南所配套的《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首先查询该表,获得特定条目的危害分类结果,再对照图4,从而判断是否属于危险货物。 图5 《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示意图 友情提醒:在利用《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进行危险货物判断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注意事项: ① 产品实际的物理状态 图6 金属镁在《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中的分类结果 如图6所示,金属镁在《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中的危害分类结果有两条,一个是针对粉末状镁,属于第4.2+4.3项危险货物,另一个是丸状、带状金属镁,属于第4.1项危险货物。类似的条目还有,硫化钠,硫化钾等。 ② 标记“*”的类别 《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中标记“*”的类别,是指在有充分依据的条件下,该化学品可以采用更严格的类别。例如,序号498“1,3-二氯-2-丙醇”,分类为“急性毒性-经口,类别3*”,如果有充分依据,可分类为更严格的“急性毒性-经口,类别2”,对应的危险货物包装类别也随之不一样。 ③ 危货中的特殊规定 在联合国TDG等运输法规中,对于部分货物的运输危险性分类,除了可以结合GHS危害,还需留意响应的特殊规定。例如,如图7所示,硫磺在《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中被分为易燃固体类别2。 图7 硫磺在《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中的分类结果 但是在联合国TDG法规中,根据特殊规定242,球状、片状、颗粒状、丸状硫磺可以豁免为非限制货物。 三、《目录》中非危险货物清单梳理 依据《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所给出的2828个条目GHS分类结果,小编梳理整理了《目录》中非危险货物的清单(文件),方便大家检索查阅。 图8《目录》中的非限制货物整理表 友情提醒:以上清单只是依据《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所给出的GHS分类结果,仅供参考。在实际合规工作中,还需要结合产品的实际物理状态和试验结果。

美国俄亥俄州氯乙烯泄漏,氯乙烯是什么?危害有多大?

摘要 2月3日,美国一列运载危险化学物质氯乙烯的货运火车,在俄亥俄州东巴勒斯坦附近脱轨,造成火灾,引起热议。 事件经过 · 2月3日晚,美国诺福克南方铁路公司一辆货运列车驶经俄亥俄州东巴勒斯坦镇时因机械故障发生事故,导致约50节车厢脱轨,其中10节车厢运载有毒化学品。 · 2月5日,该列车运营商诺福克南方公司通报称,工作人员当天发现5节装载压缩氯乙烯的车厢释压装置停止工作,其中1节车厢内出现“急剧温度变化”,有潜在爆炸风险。当地应急部门在命令周围居民撤离后,于6日对列车上有毒气体进行了释放处理。 · 2月8日,上述撤离令被取消。美国俄亥俄州州长办公室表示,疏散范围内,空气质量已经恢复到事故发生前的正常水平,提醒撤离的居可以回家。 · 2月14日(当地时间),美国俄亥俄州官员就该州列车脱轨事件举行新闻发布会。俄亥俄州环保部门官员承认,列车脱轨后,部分有毒污染物已进入俄亥俄河区域。 值得注意的是,脱轨车厢运载的有毒化学品不止氯乙烯。诺福克南方公司发言人表示,还包括乙二醇丁醚、丙烯酸异辛酯和异丁烯。 关于氯乙烯 氯乙烯是一种无色、有醚类气味的易燃气体,密度大于空气,微溶于水,溶于乙醇、苯等大多数有机溶剂,是一类重要的化工原料。 【氯乙烯对身体危害】 在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中,氯乙烯被列为“1类”致癌物,同为“1类”致癌物的还有甲醛、石棉、放射性元素镭-224等。 高浓度氯乙烯可能具有麻醉作用,吸入后表现为头晕、乏力、气急、站立不稳,严重时会造成意识不清,所以使用氯乙烯时,一定要注意通风。 【氯乙烯的主要用途】 氯乙烯是生产高分子聚氯乙烯(PVC)的原料。主要用于制造塑料,也可与乙酸乙烯酯、丁二烯等共聚,制造胶黏剂、涂料、食品包装材料、建筑材料等,还可用作染料及香料的萃取剂。 近几年全球生产总量保持在6000万吨左右。 3、氯乙烯爆燃后,如何降低危害? 应急处理 1. 迅速撤离污染区内的人员至上风口; 2. 切断火源,并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3. 覆盖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防止气体进入; 4. 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洒雾状水,稀释溶解; 5. 合理存放和处理事故产生的大量受污染的废水。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氯乙烯职业风险 目前,发达国家氯乙烯职业接触限值多为 1ppm (2.79mg/ m³, PEL),而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我国氯乙烯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1]为 10mg/ m³(约为 3.6ppm),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PC-STEL) [2] 为 25mg/m³,高于西方国家卫生标准数倍。 图:氯乙烯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10 mg/m G1:国际癌症组织(IARC)中的确认人类致癌物(carcinogenic to humans) 图: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为25mg/m³(25=2.5*10) 有研究发现:在我国现行职业卫生标准下,氯乙烯接触仍能产生遗传损伤,且存在剂量-反应关系,据此计算得到的基准剂量远低于现行职业卫生标准。

豫园一期:企业安全信息化EHSQ平台

背景介绍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资本市场最早的见证者、参与者和建设者之一。旗下拥有国内18个中华老字号和一众领先品牌,以及多个全球知名品牌,集黄金珠宝、餐饮、医药、百货、食品、房地产、进出口贸易、金融投资等产业为一体,多元发展,以“全球高度+中国速度”加快推进全球化布局,向全球一流的家庭快乐消费产业集团迈进。 行业特征 1、集团涉及行业分布广泛,需要系统具备可扩展性与灵活性。 2、集团合规要求复杂,需要各单位通过系统及时上传合规文件。 3、集团需对多个下属单位发布重大风险、隐患及事故等整改督办要求。 4、下属单位相对独立,要求系统拥有整改和行政处罚完整跟踪流程。 5、人员数量众多,需要提供大量账号并且区分不同权限。 6、与集团其他系统对接,实现数据互通,展现整体数据看板。 解决方案 匡腾专注于为企业提供数字化管理解决方案的信息化产品及咨询服务,已经和百余家企业达成合作。为提升安全信息化综合管理能力,适应安全、环保、质量、职业健康等具体管理工作的需求和特点,豫园股份选择匡腾作为合作伙伴实施了设豫园股份EHSQ数字化管理平台。利用系统提高豫园股份各产业集团EHSQ作业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效能,满足豫园集团行政许可合规信息化管理,行政检查、隐患管理、EHS审计等安全督查工作。 主要功能 主要功能业务功能描述员工档案与证书管理分类记录员工证书信息,定期提醒复审/换证。记录和查看员工奖罚记录,单位奖罚记录。法律法规制度管理支持记录EHS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条款内容;支持文件检索;支持修订规章制度等文件,查看修订记录。行政许可合规管理支持总部对各类文件统一管理;支持总部提出整改、优化要求并形成督办流程;可通过合规性风险看板对每家企业进行统一管理。EHS审计依据检查表制定计划,对检查计划进行排班,系统将自动推送消息提醒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隐患排查治理 可通过移动端和PC端上报隐患,由系统根据提交数据自动生成隐患;支持隐患调度分配,隐患验收确认、隐患通知提醒输出单据。 方案特色 1、与钉钉整合实施,充分利用移动端提高现场工作效率 2、系统协助集团高效管理各下属单位的各类合规文件 3、实现各下属单位风险问题及时上报,集团公司EHSQ部门及时掌握督查整改情况,对行政处罚进行跟踪督办 4、实现总部EHSQ部门对个下属企业的计划性检查或随机抽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可以发起整改流程 5、各模块实现数据互通,提供完善、详细的数据报表分析 操作界面

AI机器人ChatGPT能编写SDS报告吗?

最近大火的AI机器人ChatGPT火出圈了,似乎无所不能。它能够通过学习和理解人类的语言来进行对话,还能根据聊天的上下文进行互动,真正像人类一样来聊天交流。它不光能写邮件、编脚本、做文案,也能帮你写情书、写工作报告、甚至还能写论文交作业。 面对这么厉害的AI,匡腾君很好奇,那我们匡腾SDS编写软件是不是又多了一个强劲的竞争对手。以后厂商客户的SDSer们都只需要用ChatGPT来做SDS报告就好了呢? 那我们就来试试吧。 先看看ChatGPT这个AI对SDS和GHS是否有基本的认识。让匡腾君用一个简单的问题来考一考:“怎样编写一份符合GHS规范标准的化学品SDS报告”。 这个答案可以说是相当标准的了。看来这AI机器人还真是有两把刷子呢。 那再来第二回合,是骡子是马还是要拿真的活来练练。就让AI来编一份简单的SDS报告看看吧。 看来这个AI被设置为不提供具体的SDS报告内容。 所以指望ChatGPT来帮你编写SDS报告是没戏了。要写报告还是要靠匡腾SDS编写软件呢。 不过一直听说ChatGPT写推广软文可是一把好手。我们就再加试一场营销推广文的测试。 大家觉得上面的推广软文写得怎么样呢?看来AI机器人ChatGPT还是很会写推文的。 话说回来,AI技术的发展一日千里。今天我们所看到的ChatGPT所展示出来的自然语言理解及内容创作能力已经让我们感到匪夷所思,能否编写SDS报告或许只是受法规政策的限制。但不管AI机器发展如何,人类的创造与创新能力总是在AI工具更强大能力的基础上更上一层。

各国化学品GHS分类清单在哪查?

自2002年底联合国GHS制度发布后,已陆续被欧盟、美国、中国以及日本等多个国家/地区所采纳。为了帮助化工行业做好化学品的GHS分类,欧盟、日本、新西兰、以及中国等国家/地区陆续发布了化学品GHS推荐分类的清单,供企业参考。 下面,匡腾带您检索这些发布的GHS分类清单: 一、中国 2015年8月,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发布了《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以下简称分类信息表),对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2828种危险化学品给出了GHS危害分类结果 《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示意图 《分类信息表》下载地址如下:https://www.mem.gov.cn/gk/gwgg/201509/W020171101487418064528.doc 二、欧盟 欧盟在2008年推出了CLP法规,取代了之前的DSD和DPD指令,实现了从旧的危害分类体系向GHS分类体系的过渡。 CLP法规附件VI给出了4600多种化学物质的统一分类清单(harmonised classification)。该分类清单可以在欧盟ECHA官网进行在线检索。 ECHA官网地址:https://echa.europa.eu/information-on-chemicals/cl-inventory-database 三、日本 日本国立产品评价和技术基础机构(简称NITE)自2006年起,陆续发布了3000多个化学物质的GHS分类结果,供企业参考使用,不具有强制性。 GHS分类清单查询地址:https://www.nite.go.jp/chem/english/ghs/ghs_download.html 四、新西兰 新西兰EPA依据其HSNO确定的危害分类标准,发布了5400多个化学品的GHS分类数据库(Chemical Classification and Information Database 简称CCID) 查询地址:https://www.epa.govt.nz/database-search/chemical-classification-and-information-database-ccid/ 五、马来西亚 为了帮助工业界更好的执行GHS制度,马来西亚DOSH发布的ICOP第1部分收入了662种化学品的GHS分类结果。该GHS分类结果具有强制性,属于马来西亚的最低分类。 目前,最新的分类清单是2019年发布的,具体下载链接如下:https://www.dosh.gov.my/index.php/legislation/codes-of-practice/chemical-management/3460-industry-code-of-practice-on-chemicals-classification-and-hazard-communication-amendment-2019-part-1/file 六、OECD GHS检索工具 OECD提供了一个免费的全球GHS分类查询平台,一次检索可以获得多个国家/地区的GHS分类结果。该检索工具访问链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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